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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11眼角膜(遗体)捐献者—余以慰

发布时间:2017-02-06 15:47    阅读:8343次

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6日凌晨2:20分,余以慰老人心脏停止了跳动,经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,宣布临床死亡。按照老人生前遗愿,7:20分,在广元市红十字会、利州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协调下,老人的遗体被四川大学华西基础与法医学院接收,用来做医学研究;双眼眼角膜捐献给了成都康桥眼科医院,将至少使两人重见光明。

        充满正能量的老人

        现年77岁的余以慰老人是上河街社区三无孤寡老人,长期受到政府和爱心人士的帮助。2010年,利州区社会福利院建成后,余以慰老人第一批住了进去。住进福利院的老人感到非常高兴和温暖。在温暖的同时,老人也积极回报社会。刚住进福利院时,他就积极发挥余热,当起了福利院的图书管理员,他尽心尽职的做好本职工作;每次福利院传达党的政策方针时,他总是第一个领会精神,下来后详细的讲解给其它的老人;老人能说能写,常常写出一些充满正能量的诗歌,让大家广为流传。

        捐献愿望的产生

        在老人的心里,一直在思考着一件事情:社会一直在关爱着自己,自己有什么可以奉献给社会的呢?偶然的机会,老人得知人去世后可以捐献眼角膜帮助他人恢复光明。知道这个消息后,老人非常的欣慰,他决定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出来。2012年3月29日,余以慰老人就到广元市红十字会登记,成为了眼角膜捐献志愿者。后来,老人的身体每况愈下,经常需要进行住院治疗,看着自己花费的医疗费用,感受到社会各界对他的关爱,老人感到非常的内疚,非常的不安。他总想应该再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?2013年12月26日,老人再次来到市红十字会,填写了《志愿捐献遗体登记表》,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。

        遗愿的实现

        2017年1月,老人的病情再次加重,住进了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。这次,他没能从医院出来。在弥留之际,他嘱咐利州区社会福利院的张绍勇院长、上河街社区黄巧书记一定要及时通知红十字会,要实现自己捐献的愿望,千万不要因为通知不及时,导致眼角膜捐献了不能用。

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6日凌晨2:20分,余以慰老人心脏停止了跳动,经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,宣布临床死亡。按照老人生前遗愿,上河街社区黄巧书记及时联系红十字会,在医务人员、上河街社区、利州区社会福利院、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等监护人和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成功实现遗体、角膜捐献。

        爱在延续

        余以慰老人走了,但他却活在了我们的心里。他的遗体会为医学事业做出贡献,眼角膜至少会为两位眼疾患者带来光明。社会让他得到了爱,他也让别人得到了爱。相信在他、在与他一样的志愿者的感染下,会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,延续生命!延续爱!

现场办理捐献手续